不准領聖體?

作者:王海瀛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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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平信徒的反思1


2022年5月20日的一則新聞在我心中引起了波瀾。刊登在5/20/22星期五「紐約時報」上的消息如下:


消息傳出後,有很多基督徒,包括天主教徒和其他教派,紛紛對此表態。許多人誇獎主教的勇氣,做出這一美好決定,甚至為這個看來「大快人心的行動」喝采。有記者訪問教宗方濟各對此一事件的看法,教宗持平地說,「我自己從來沒有不准許任何教友領聖體。」他沒有批評主教,只說,「主教有權對自己教區的教友,做出決定。」教宗方濟各曾在2021年9月表示,「聖體聖事不是一個頒給完美教友的獎品。 ... 聖體聖事是一份禮物,代表耶穌基督及其教會的親臨。

雖然我不支持墮胎,但這事件帶給我的不是興奮,而是困惑、難過及沮喪。困惑,因爲這事件,似乎和聖經中我所讀到的耶穌的教導、以及所立的榜樣不符合;難過,因為在這事件中,我無法感受到基督徒彼此之間應有的愛,只看到此事件對教會所造成的撕裂力量;沮喪,因為主教是教區的領袖,他的言行如草上之風,會帶動教友的想法及行為。因此,主教的決定通常是經過慎重考慮的。那麼是我誤解了耶穌的教導嗎?於是我回到四部福音,再仔細地讀耶穌的言語教導和行為榜樣。

許多人看我心中不安,直覺地認定我是墮胎法律的支持者。其實對於教會的反墮胎立場,我並沒有疑問。但這事件似乎不同,是什麼呢?試想它的三步驟:因為支持墮胎,所以該被處罰;不但處罰,而且是公開處罰;這處罰又是不准領聖體。仔細想想,這三步驟的共通點,就是其中一再出現的「處罰」二字 。原來這整個事件的中心是「處罰」,不是墮胎 ! 我終於明白是什麼讓我感覺不舒服了!

一、「支持墮胎,應被處罰」,這立場合理嗎?

主耶穌的教導很多,所以教友在生活中難免會違反某條教導。那麼哪些冒犯嚴重該罰呢?教會的規定有大罪、小罪之分3。我不是法律專家,只是一個努力跟隨主的平信徒。我直覺的答案是:誡命越大,冒犯後果越嚴重。什麼是最大的誡命呢?瑪竇福音第二十二章中,有一個法學士問到最大的誡命時,耶穌說:


這兩條誡命既是最大的,我們便該優先問自己:做到了嗎?這愛主愛人的誡命涵蓋了我們整個生活,範圍深廣,大概沒有人敢說自己已經完全做到。那麼,是不是每個人都該被處罰呢?至於遞解非法移⺠的法令,明顯地不照顧耶穌的小兄弟,直接和最大的誡命正面衝突。是不是支持此令的教友都該被罰呢?以此類推,所有支持離婚法、使富人更富法令、或不支持環保的教友呢?我們該如何論斷孰是孰非呢?

我無法了解,為什麼墮胎法得到如此多的關心,就好像這是教會中最重要的議題。我們是否該轉移視線,花些時間探討如何做到更重要的「愛天主和愛近人」呢?

二、「公開處罰教友」,這方式合情嗎?


路加福音第六章中,耶穌教導我們要愛、並原諒寬恕我們的仇人4。耶穌也警告我我們,不要判斷別人,「怎麼,你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,... 竟看不見自己眼中的大樑呢?」我們常常對別人眼睛中的小木屑一目瞭然,恨不得馬上幫他/她取出來,卻不知道,自己眼中有根大樑,擋住了天主的光,以致無法看清楚事情真相。

耶穌又教導我們,「若你們愛那愛你們的,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?因為連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。」如果基督徒只喜歡站在自己同一邊的人,那還能算是基督徒嗎?我們總以為、也希望天主站在我們這邊。但別忘了,天主是不分邊的,因為耶穌在瑪竇福音第五章中說過,「... 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,...因為他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」當天主的兒女需要選邊時,是不是該選基督的一邊,和基督站在一起?

若望福音第十三章中,耶穌給了門徒一條新命令,「你們要彼此相愛;如同我愛了你們。... 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耶穌的重話「若不能彼此相愛,就不是基督徒!」難道還不能喚醒我們嗎?

基督徒在言行中會流露出來自天主的愛。這大愛自會吸引四周的人,想要進一步認識天主。那麼,如果我們想要做真正的基督徒,該如何對待其他弟兄姐妹呢?

看看耶穌在福音中給我們所樹立的榜樣:他從來不曾排除人們眼中不潔的、或有罪的人,甚至特別照顧那些稅吏、妓女、罪犯和身有殘疾的人。

路加福音第十九章中,耶里哥一個有錢的稅吏長,名叫匝凱。聽說耶穌將會經過,渴望看看耶穌的樣子,但個子矮,在人群中看不見,於是爬到了一棵桑樹上。


眾人都認為自己比那稅吏潔淨,看不起匝凱。只有耶穌不嫌棄他,遵行天父的旨意,住在匝凱家中。渴望得到了回報!天主的恩寵使匝凱喜悅感動,對自己的過去悔改負責,更願意將財物與窮人分享。這讓我們看到匝凱的心越來越靠近天主,而那些「自以為是」並且質疑耶穌的人,不但拒絕了耶穌,也遠離了天父。如果耶穌今天來看我們,他會怎樣對待支持墮胎的人?

若望福音第八章中,耶穌知道眼前的女人犯了姦淫罪,但用自己的智慧照顧了她,沒有依照猶太法律,被石頭砸死。耶穌向她說,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耶穌教導我們不要判斷,因為我們不清楚其他人內心的動機和目的。如果我們認為別人犯了罪,該怎樣去面對呢?耶穌沒有數落罪惡,也不曾堅持處罰,只是帶著憐憫,平和地說:「不要再犯了。他給所有的人機會!我們若為人定罪,豈不是和耶穌背道而馳嗎?

三、「不准領聖體」,這處罰合宜嗎?


耶穌建立聖體聖事的最後晚餐,在馬爾谷福音第十四章、瑪竇福音第二十六章、和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中都有記載。耶穌不曾排除即將要背主三次的伯多祿,也不曾排除即將要出賣主的猶達斯。耶穌總是心存憐憫,給人機會,也彰顯了天主無條件的大愛。

在彌撒中,我們藉著基督聖體領受天主的恩寵,使我們有機會與天主共融,成為天主的兒女。這恩寵不是我們人能了解的。為了教導教友對聖體懷有尊重之心,教會加上某些約束條件;又因為可能的特殊狀況,教會給主教權力決定教區內教友是否可以領受聖事。但我們若因此誤以為天主對人的愛是有條件的,就是把聖事的神聖性降到了人的層面。

當任何教友被教會附加條件規定為「不能領聖體」時,他/她便被迫失去了在彌撒中,與天主和其他教友共融的機會。這些出於好意的規定,反而讓我們難以體會耶穌的教導:「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,而是有病的人。」(瑪九12)耶穌原是為拯救所有人而降生、受死、復活,人難道有權力剝奪他人被救贖的機會嗎?

當今美國主教團中有兩種不同的聲音。有些主教和教宗一樣,不贊成處罰支持墮胎權的教友,而保守派的主教們,站在另一邊,這使得教友們也各自歸隊,分邊站立。馬爾谷福音第三章中,耶穌曾說,「一國若自相紛爭,那國就不能存立;一家若自相紛爭,那家也將不能存立。」我們不願看到教會內部的分裂,也不希望美國保守派主教和教廷間有分歧。我們該持怎樣的態度呢?

在理查若爾(Richard Rohr)5的書《是的,還有 ....》(YES, AND...)中,《領聖體形成新的社會次序》一文,發人深省。他說,


理查若爾是說,彌撒中如果規定只有行為良好的教友可以領聖體,那麼聖體就變相成為教會發給教友的一種獎品,用來獎勵良好行為;如果規定只有某類人能領聖體(例,離婚?同性戀?) ,那麼聖體就變相成為分辨這類人的一種方式。那些有「特權」領聖體的教友,在教會團體中就顯得比較神聖,地位也相對變較高;而不能領聖體的就可能淪為被鄙視的一群,於是教會中就出現了一種新的階級/次序。

此外,附加規定促使教友在領聖體前先作反省。這本是好事,但當我們反省完畢,站起來走向祭台時,理查若爾注意到:我們在無意中,傳達出一個讓人心驚的訊息。教友心想「我可以領聖體」,也就是「我有資格領聖體」,但因為我們剛唸完「主,我當不起你到我心裡來...」,這訊息就好像表示「我其實當得起!」有誰會意識到這點,及其中隱藏的驕傲呢?而這無聲語言,隨著時間加深,反成了我們靈修路上的阻礙。信仰旅途上的誘惑真是何其多!

看來,現有的附加規定既會造成教友間無形的階級,又會增加靈修上的誘惑。如果沒有這些規定呢?沒有隔離,沒有懲罰。讓所有想要親近天主的人都能親身體驗,豈不更能彰顯天主的仁慈?當最後審判來到時,每個人都必須對基督交待自己的一生。那麼此時此刻,我們何不學習耶穌,既不判斷、也不定罪,給所有人機會呢?祈求天主祝福、保守、及引導派洛⻄、教宗、舊金山總主教、美國所有主教,那些心中和我一樣不安的教友,以及那些在旁邊喝采的教友,讓我們都願意接受聖神引導,跟隨基督,認識天主旨意,並在愛中幫助彼此,成就施行天主旨意,以便世上更多的人,認識天主,進入天主的神國。

阿們!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備註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1 在天主教會內,男性教友可選擇領受聖秩聖事,之後即領有神職;他們可能是修會人員,包括修會弟兄、神父、主教,也可能是教區中人員,包括教宗、主教、神父、及執事。凡是沒有領受聖秩聖事的男女教友統稱為平信徒。修會修女雖是修會人員,但仍是平信徒。

2 天主教會有七件聖事,均由耶穌基督親自建立,並被視為得到天主恩寵的神聖管道。他們是:聖洗、聖體 (共融)、堅振 (傅油)、和好 (告解 )、婚配、病人傅油、以及聖秩聖事。其中,共融聖事是天主教彌撒禮儀的核心。

3 依天主教會規定,大罪是在嚴重事項上,教友故意冒犯天主。例: 在十誡第五條(不可殺人)下的大罪包括:謀殺、墮胎、安樂死、自殺、醜行 (使得他人犯重罪的行為)、濫用毒品、過度貪戀美食、酗酒、恐怖行動、極端憤怒、仇恨、敲詐勒索; 第六條(不可姦淫)下的大罪包括:已婚通姦、離婚、未婚性行為、黃色圖片/文字/視頻等、嫖妓(賣身)、同性性行為、不倫性行為、強姦、手淫。第七條(不可偷盜)下的大罪包括:偷盜、騙取他人財物(除非數量極小),賭博(輸贏機率不公平)、付不公平薪資(使人無法維持最起碼生活)、佔窮人便宜(剝奪窮人的尊嚴或大自然的資源)。

4 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善待他們;... 如此,你們的賞報必定豐厚,且要成為至高者的子女,...你們應當慈悲,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。你們不要判斷,你們也就不受判斷;不要定罪,也就不被定罪;...(路六35-37)

5 理查若爾,方濟會神父,在美國新墨⻄哥州阿伯克基(Albuquerque)開辦了默觀與行動中心(Center for Action & Contemplation),也在那裡服務。他是國際有名的靈修作家及講者,已出版了二十多本書。其中 Falling Upward - A Spirituality for the Two Halves of Life 是最受歡迎的有聲書。他的書,”YES, AND... “, 2013 年出版,文章 “Eucharist as New Social Order”, 245頁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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